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议意见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9-06 17:15
浏览次数:

济宁市人民政府:

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认真贯彻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水平和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会议指出,从视察的情况来看,我市各级在普惠性学前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结构性不足、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落实不到位、幼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为推进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政府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学前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督导考核内容,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健全政策保障体系,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坚持统筹规划,强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幼儿分布及增长趋势,科学调整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增加总量,优化结构,积极构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体系,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畅通优质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或开办分园途径,提高公办园占比,充分发挥公办园在主导公益普惠、平抑幼儿园收费、引领保教质量方面的作用。尽快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逐年认定更多的普惠性民办园,持续提升普惠性民办园办学水平,缓解优质幼儿教育资源不足的压力。建议政府完善制度保障,抓紧出台有关政策,对不执行、不落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的明确处罚刚性措施和处罚主体,确保“幼儿园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政策严格落到实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具体方案,一园一案,攻坚克难,协调相关部门配套联动,切实解决移交、补建、配建幼儿园难题。

三、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千方百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建议市里列出专项资金,增加财政困难县的学前教育支持补助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我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学前教育总投入的比例,增加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支出,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缩小与发达地市的差距。要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界定政府、社会举办者、家庭三方的投入责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保障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补充在编教师,探索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关于幼儿教师职称评聘、工资补贴等各项政策,按规定实行总量控制的幼儿园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完善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解决好幼儿教师持证上岗比例偏低等问题。完善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支持幼儿教师、园长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幼儿园师德师风教育,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提高保教水平,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

五、注重行业监管,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机构建设力度,压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底线思维,监督和指导幼儿园做好安全防护、食品卫生、消防、传染病防治和园舍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要妥善做好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维护学前教育的正常管理秩序。要探索适宜的教育模式,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突出素质和启蒙教育,注重幼儿体育锻炼、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确保幼儿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

根据《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的办法》之规定,市政府要结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该项议题的审议意见,抓好研究处理,于2019年10月10日前报送市人大教科委征求意见,10月20日前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印发常委会会议。 同时,通过一定形式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 9月5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