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抢抓国家强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机遇,不断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各级政府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毫不放松地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全力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格局,疫情防控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经受住了检验。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存在“重医疗服务、轻公共卫生”现象。个别地方和领导对公共卫生的公益属性认识不到位,卫生发展理念与方式仍停留在“以医疗为中心”上,没有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摆在并重的位置;二是财政投入不足。在执行国家和省卫生健康政策上,县级层面特别是经济困难县,不能及时足额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补偿、公立医院建设发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配套资金;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个别县市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存有历史欠账,基层医疗机构资源仍然匮乏,基础设施、设备配置相对薄弱,人才总量仍显不足,服务能力不强,技术水平偏低,不能够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四是“三医”联动有待加强。医保政策杠杆调控作用不明显,医保支付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防病治病、提供中医药技术、住院康复的激励机制有待于深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模式和“强基层、保基本”任务仍面临较大挑战;五是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短缺。招录难、流失大是基层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普遍反映的问题,目前,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编率分别达到15.5%、16.8%;六是公共卫生应急预防机制有待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医防融合还有很大空间,公共卫生机构“守门人”和“吹哨人”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现有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重大疫情防控的需要,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能力有待加强。 为推进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机制,压实政府公共卫生责任。健全由市政府牵头的公共卫生工作领导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和改革方案,建立常态化的工作会商、研判和决策机制;压实市、县、乡等三级政府的公共卫生职责,完善健康优先发展保障制度,将主要健康指标、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纳入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适度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拓宽卫生基本建设渠道,加大公共卫生应急经费保障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规定,健全财政对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在卫生健康重点项目审批、规划用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强力推进“三医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医保资金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杠杆作用,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及时结算医疗机构超支垫付资金,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保预付标准,促进各项医保政策出台与“医疗、医药”相衔接、相促进。 (二)强基固本,加快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级扩能。一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全市统筹,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建设计划,优化我市公共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缓解供需矛盾;二要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市公共卫生“五大中心”项目建设,县级新改扩建医院、疫控中心等项目争取早建成、早启用;三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村卫生室条件,着力做好基层医疗设备更新。严格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配套建设政策,实现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农村社区建设中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逐步消除社区卫生服务站“空白点”;四要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医疗健康”,健全门诊管理、影像诊断、远程会诊等系统,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慢病防控、分级诊疗等信息互联互通。依托济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部门和县市区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健康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实现重点人群精准管理。 (三)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卫生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突破,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公共卫生服务新模式。一要推进公共卫生同质化服务。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提升基层卫生专业能力,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医共体框架内制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医疗资源配置目录,逐步调整配置到位;二要深化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模式转型,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签约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通过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要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实现全市二级以上中医院、综合医院、妇女儿童医院治未病科室全覆盖,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推进早诊早治和健康管理;四要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市政府抓紧出台加强我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措施,以更开放的政策,更灵活的机制,增强基层岗位的吸引力,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实际的全科医生用人机制和倾斜政策,科学核定公共卫生相关机构人员编制,缓解机构编制的结构性矛盾,确保到2021年底,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空编率降至5%以下,每万名城镇居民拥有2.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四)科学应对,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一要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改革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健全不同级别和规模事件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管控等应对处置方案,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依法明确应急响应的主体、等级、程序和方式,形成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二要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建成高效严密的重大传染病三级救治网络,改善县级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专业化建设,加强高端装备配置和关键技术研发,提高检验检测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三要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立足提早精准有效,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健全网络直报、医疗卫生人员报告、药品销售监测、科研发现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监测预警能力;四要强化应急保障工作,科学合理布局,建立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和片区分中心。落实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专项资金,按照“平战结合”模式,确保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充足。 (五)多措并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一要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实施疾控网底工程建设,强化以疾控机构为中心、医院为支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网点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二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常态化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保2021年我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三要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健康宣教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大力普及疾病防控和救治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鼓励个人、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行动,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四要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扩大“银龄安康工程”覆盖面,加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建设力度,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补齐妇幼机构基础设施差、投资少的短板和欠账,深入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优生优育水平。 (六)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进一步完善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指挥体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坚决落实“四早”要求,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要把好“入口关”,严格境外来济、疫情重点地区来济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冷链食品全链条管控,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二要把好“监测关”,落实15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快速识别、精准管控各类风险点;三要把好“管控关”,严格落实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超、宾馆酒店、景区、学校、集中隔离点等防控措施;四要把好“处置关”,加强实战化演练,严阵以待,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支撑;五要按照“先急后缓、分批启动、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根据《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的办法》之规定,市政府要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并结合视察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于2021年2月22日前报送市人大教科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提交2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教科委将根据跟踪监督整改进展情况,视情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