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具有创新活力的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对于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促进乡村振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坚持高点站位,出台专项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强化项目带动,深化品牌创建,强化利益联结,成功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7家,省级龙头企业74家,市级龙头企业647家,形成了11个产业集群或产业联合体,切实发挥带农致富增收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发展质量还不够高。对标潍坊市,从企业数量看,我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28家、潍坊市849家,国家级龙头企业我市仅7家,而潍坊市高达16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仅为潍坊市的51.3%;从企业规模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过亿元级企业我市与潍坊市之比107:219、过10亿级企业之比7:22、过百亿级企业之比0:3,尤其缺少像潍坊诸城外贸、得利斯那样的国家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从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总量看,2021年我市1311.1亿元、仅为潍坊2581.2亿元的50.8%,目前仅排名全省第6位。二是农产品加工率明显偏低。我市作为农产品原料大市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产业集群建设刚刚起步,精深加工行业远未形成规模,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链条短、附加值低。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与农林牧渔总产值比值仅为1.18:1,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65:1。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种子”企业126家,“幼苗”企业78家,“准四上”企业89家,数量明显不足,后续增长乏力。三是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收增幅下滑。2022年1至4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22.11亿元,增幅仅为0.03%;与2021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仅增加0.13亿元。5个县市区增幅为负增长,7个县市区增幅均呈现下滑。四是要素投入不足。近年来,虽然市财政对列支了专项资金,但相对于支持其他领域的资金,财政投入仍显不足,同时,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存在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利用率低等问题。建设用地供给不足,按照目前的供地指标保障标准,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贡献小、投资强度弱,难以拿到用地指标。加工企业前建基地、后连物流,一次性收购原料常年加工,流动资金压得多,特别是季节性收购资金贷款难,且农产品加工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可抵押物少、程序繁琐,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五是创新发展能力不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尚没有上市企业,管理方式较为粗放,缺乏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农业成果的转化率较低,创新研发及推广应用能力都有待提高。六是联农带农水平不够高。有的企业规模小,对农民农户带动力不足,有的企业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农产品利润多流入销售环节,农民增收较为乏力。 为推动下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县、乡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号工程”,由县乡主要亲自抓,研究建立乡镇领导班子包保企业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包保工作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一是扎实推进“1352”农业全产业链集群计划。坚持以产业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以工业化思维抓农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1352”农业全产业链集群推进计划。二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企业包保制度,制定包保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市对县、县对乡镇农产品加工业考核细则和考核办法,出台和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切实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三是落实农业助企攀登计划。重点优中选优遴选3-5家头雁企业,现场办公解决急切问题,着力打造“链主”、头部企业,推动上市;筛选市级层面20家、县级层面100家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差异化、全方位培育;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深入挖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树立高质量发展样板。 三、进一步加强要素保障。一是强化对上争取。近年来,中央、省的支持政策投入力度更大、投入方式更集中,要加强政策研究,优化项目包装,以创建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强镇、产业园区及重大工程建设等为契机,凝聚多方合力,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注入源头活水。二是强化政策兑现。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加快节奏,无论是《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兑现宣传激励,还是惠企退税减税降费、金融助力实体经济、支持企业稳岗等,已出台的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位,明确拟推出的要尽量提前,产生更大政策效应。三是强化土地供给。总结推广汶上县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产品深加工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郭楼镇木材加工、次邱镇芦花鸡精深加工、郭仓镇玉米加工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列入乡村振兴项目,点对点供地160亩,破解了乡村产业用地难的做法。抓好合理规划布局和挖掘用地潜力,综合施策推进土地供给。四是强化金融支持。将728家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38家规上企业、324家“准规上”“种子”“幼苗”企业全部纳入一对一精准扶持范围。充分发挥156名金融挂职副镇长的作用,推动更多金融资金流向三农领域,强力助推企业尽快做大做强。 四、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效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有计划组织企业开展学习考察、管理培训,帮助企业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使企业成为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的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形成规范的财务体系,通过建立全面、准确、真实、透明的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自身管理和财务行为。完善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向统计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营业收入信息,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消除统计部门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三是树立企业信心。引导和支持企业树立信心,在逆境中寻找机遇,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借助技术研发创新、设备更新、人才引进等力量,积极拓展多元化的消费市场,提升自身加工产能,持续提高产品赋值和市场竞争力。 五、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培育多元融合主体。依托产业集群或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全市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参与主体多的融合模式,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二是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大力推进“按揭农业畜牧业”项目,引导鼓励土发集团、农业发展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建立“一县一国企”战略合作模式,探索采取直接投资、股权投资、特定项目注资等方式,支持“按揭农业”发展。发挥好市供销社联农带农作用,提供优质农资、农业社会化、农产品流通服务。三是建立健全融合机制。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促进利益融合。坚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积极扶优择强,重点支持“公司+农户”或“公司+基地+农户”类农业企业的发展,使其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能力不断增强。 根据《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的办法》之规定,市政府要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结合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征求意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书面印发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跟踪监督。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