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一是招商成果丰硕。瞄准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等,集中要素资源,集中要素资源,着力招引了一批大项目。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签约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381个,新开工项目235个,到位资金367.80亿元。二是招引方式更加精准。突出链式招商,围绕19条核心产业链逐链绘制招商图谱,聚焦57家“链主”企业、416个产业链生成项目、920余家目标招引企业,精准攻坚突破。据统计,截至6月份,全市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中,19条核心产业链项目占比达75%。三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坚持项目落地为王,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服务模式,健全“招推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在谈、签约、在建”三个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库,筛选重大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聚焦项目推进中的卡点堵点问题,不定期开展招商引资会商、重点招商项目要素保障推进会及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银企对接会,出台了行政审批《支持高质量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产若干措施》,全方位支持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下。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落地了一批重大项目,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优势产业集聚,但还不能满足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尤其是近两年受到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重大项目招引难度越来越大,招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区域同质化竞争亟待规避。有些板块、园区在招商过程中还存在未充分考虑项目与本地资源的匹配度,盲目争抢优质项目的现象,导致议价空间上升、招商实际效益下降,产业规模集聚优势难以发挥。二是项目质量有待提升。项目总量虽然实现突破,但质量不够高,牵动力大、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优的好项目、大项目还比较缺乏。上半年除成功招引的60万吨莱赛尔纤维项目,多数项目规模普遍较小,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投资项目招引还没有大的突破。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等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产业尚在起步阶段,产业体系还未多元化,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地位还未发挥出来。三是项目落地有待强化。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投资更加谨慎,重大项目落地难度越来越大。签约项目落地率不高,部分签约项目未实际落地或者项目仅注册但实际投资额未到位,项目实在度有待提升。开工运营率较低。存在对存量企业再投资和回济投资的济宁籍投资主体激励度不够、国际国内需求和企业投资意愿下降明显、境外直接投资减少、招商难度进一步加大等问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明确目标任务,实施精准招商。立足自身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重点,理清比较优势、产业基础、国内外产业链关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具体情况,找准我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明确定位。加强产业招商研究,准确掌握全市行业产业分布特点、发展短板和需求,立足市场、产业链、资源、环境等招商要素,分需求、分类型、分阶段对招商工作进行深入谋划,摒弃“捡到篮子都是菜”的思维,优选项目、精选项目,真正做到将地方所能和企业所需精准结合起来。积极对接资金雄厚、资源丰富的优势央企、国企等头部企业,主动靠前,加大合作力度,推动投资项目落地。 二要围绕“链式发展”,打造招商新业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区域经济生态,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发展新动能。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济宁工业场景,瞄准煤化工、工程机械、食品、医药等传统优势主导产业,更加重视和强化以商招商、以企招商,充分利用和发掘龙头企业、优势企业潜力和聚集力,持续实施延链、强链工程,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价值链高端迈进、技术工艺高峰攀登。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建链、补链,推进供需两端协同发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整体提升。 三要强化资本招商,拓展招引渠道。一是“集群化”组建产业基金。通过存量优化整合、新设立组建等方式,成立综合性母基金。结合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特色优势,组建细分领域产业基金,鼓励支持本地头部企业建立产业基金,围绕产业链、聚集上下游。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推动打造多层级、市场化、开放式的“产业基金矩阵”和“产业基金群”,实现资本链与产业链的有机结合。二是“精准化”开展产业投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要充当支撑企业长期创新和发展的“战略资本”。探索构建适合济宁市产业需求的“资助—种子—天使—创投—产投—并购”投资基金运营体系,以风险投资甚至“合伙人”身份,主动参与到初创企业和新兴产业培育过程,通过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科技,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发挥“以投带引”作用,引导各类被投项目特别是龙头企业总部或制造基地项目优先落地,逐渐形成“设立一支基金,引入一家龙头,延伸一个业链条,打造一个集群”的模式。三是“多元化”创新投资模式。要充分利用好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银行融资、保险等金融工具,强化“投贷联动”“内保外贷”“投孵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产业链专场项目路演、项目推介、资本项目对接等系列活动,提升招商资本效能。 四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国家层面密集出台相关文件,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出发,对各地的招商引资行为进行规范,划定招商引资底线红线。特别是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今后,地方招商引资将无法依靠财税让利、土地优惠等“硬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招引新打法要从“硬环境”转向“软环境”,从“硬优惠”转向“软服务”,多在培育营商环境、服务创新、城市综合生活配套、城市文化等方面下功夫,以更好的营商环境和服务能力来吸引和留住企业。一是打造最优的氛围环境。各级政府要营造亲商、友商、爱商、护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包括一流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投资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监管环境和人文环境,形成“人人都是招商大使,处处体现营商环境”的招商新格局。二是做好最优的要素保障。要着力降低企业生产运营综合成本,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不断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塑造企业竞争的成本优势。优化“规划引领项目落地,项目决定资源配置”机制,统筹保障人力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等要素,确保招引项目顺利落地。三是提供最优的企业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普惠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建立健全走访服务企业和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服务,落实“承诺制”“容缺制”,把“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做好企业创业期的“合伙人”、企业成长期的“店小二”、企业做大后的“守门人”、企业走出去的“护航员”,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根据《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办法》规定,市政府要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前报送市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书面印发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财经委将跟踪监督。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