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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议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 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审议了《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 会议认为,《纲要(草案)》指导思想明确,充分体现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制定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发展目标、战略任务和保障措施,既同“十四五”规划发展思路保持连续性,又结合新的形势变化进行了深化拓展,符合济宁实际,切实可行。同意提交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纲要(草案)》,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实现“一个万亿,五个倍增”,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 二、坚持推动创新发展。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统筹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建设,推动产业链、人才链、教育链、创新链、金融链“五链”融合,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前瞻布局低空经济、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开展有组织高水平科技攻关,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三、坚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服务业赋能,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方向,紧紧围绕建设万亿级工业强市目标,大力推动“232”优势产业强链壮群,推进煤炭、造纸等传统产业优化提升。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将产业园区作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加快突破一批2000亿级、千亿级高能级园区载体。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培优育强乡村特色产业,壮大农业新质生产力。持续擦亮“孔孟之乡、运河之都”等品牌,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打造世界文明交流互鉴高地,加快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 四、坚持推动内需动力提升。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与投资、供给与需求良性互动,高水平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建设全省产业投资高地,构建高效流通体系,持续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全面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五、坚持推动改革开放。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推动制度机制创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纵深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金融改革,推进企业融资降成本提质效。持续塑强“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稳步推动制度型开放,精准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外贸稳中提质,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六、坚持推动共享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居民增收体系,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打造全省医疗高地。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儿童友好型、青年友好型、老年友好型社会。深入推进法治济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升法治济宁建设水平。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有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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