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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人大:建立讲法学法制度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发布日期:2025-04-1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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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保护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治理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3月20日,在兖州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培训会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背景、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讲解。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首先必须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监督法律的实施。为增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的法治意识,提升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能力水平,兖州区人大常委会建立讲法学法制度,把执法检查前讲法学法作为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

每次执法检查前,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结合执法检查主题,邀请相关法律专家、行业领域专业人士等进行业务培训、法律解读,让执法检查组成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和专业知识,突出执法检查重点,不断提升执法检查、会议审议、履职行权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依法履职、科学建言,提升了执法检查质效。

通过建立讲法学法制度,推进法治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人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更有针对性、提出的建议更具建设性。2024年以来,兖州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5部法律法规讲法学法活动,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4条,提出意见建议14条,并跟踪监督推动整改落实,有力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实施。(赵岩岩 张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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