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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胜良请求辞去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1-1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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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胜良辞去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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