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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带队开展“阳光规划”工作专题调研

发布日期:2017-11-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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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带领市人大城环委及城环工作室全体同志,对我市“阳光规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百花公园、新世纪广场、南池公园、涌泰澜湾、北湖公主路等处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公示情况,听取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新版城市总体规划贯彻实施及“阳光规划”开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调研组对我市城市总规、控规及各类专项规划、导则的编制情况,以及开展棚改、大班额项目和阳光规划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陈颖强调:一要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规划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市政府要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对照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系列新指示新要求,支持、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对当前规划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困难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分清轻重缓急,全面查缺补漏。本着为济宁人民负责、对未来发展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下步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性,切实强化规划的执行力和刚性权威,一张蓝图绘到底,以科学、系统、强有力的规划引领,进一步提高我市的整体竞争力和发展活力。  

二要加大对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市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参与,切实加强对总规、控划和各领域专项规划的宣传。通过高标准、高强度、大力度、全覆盖的宣传,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阳光规划”工作体系。要对规划宣传工作进行细化,制定标准,提高效能,对重要规划的公示工作改进展示方式,扩大展示范围,增加详细说明,定期更换内容,分期分主题精心布展,确保图文并茂、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知晓、理解,鼓起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未来发展的信心。要着重加强“阳光规划”工作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通过建立济宁规划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实现重大信息的实时发布,重点规划资料的全面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要强化民生规划的先导性。市政府要特别强化民生领域各类专项规划的市际统筹,真正做到谋全局,而非谋一域。学习先进地市成熟经验,在城市建设改造工作中,做到新城、老城兼顾,结合棚户区改造、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大班额问题解决等重点工作开展,优先做好道路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进一步加强“四小工程”建设,提高标准,优化布局,完善体系,着力夯实民生保障。

四要加强特色研究。更加注重历史文化遗存和有特色、有记忆感的工业遗产的传承保护,增强济宁的历史感和文化性,留下济宁印记。同时,当前我市在道路命名方面规则不统一,有的道路分不同路段有多个名称,比较混乱,不便出行。建议规划、建设与民政部门加强协作,在体现特色、方便群众的基础上,对道路命名工作进行规范。

市政府副市长田卫东、副秘书长徐锋陪同调研。(供稿/摄影: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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