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专栏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责任落实工作会议
7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责任落实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动员大家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地推进机关创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申万民主持会议,副秘书长侯端峰、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李辉分别介绍了创建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名单等有关文件,机关其他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高涛分别从创建工作的认识、责任清单的落实、正确对待负面清单、充分发挥党群组织作用、工作创新和创建品牌、正确处理自身工作和创建工作的关系等6个方面作了重点强调。他指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是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审时度势、自我加压提出的一项奋进目标。动员会上,陈颖主任对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认识问题讲的都非常清楚,大家要认真领会和把握,全力支持、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责任清单》是严格按照全国和省里的创建标准要求,征求市文明办的意见,借鉴有关单位的做法制定的,对创建项目、考核内容、具体要求、落实事项、负责人、责任单位、责任人、承办人及完成时限等方面都提出了十分具体明确的要求,大家要逐一对照,明确任务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负面清单是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动态管理措施,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经常对照、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负面清单中问题的发生。机关党委及各支部、机关工会、妇委会、青委会、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退伍军人志愿服务队,是下步开展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好作用。要在创建品牌、培育典型上多下功夫,进一步加大宣传,争取每个委室处、每个组织都有成功经验,都有好的品牌和先进典型。要正确处理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科学安排,统筹考虑,使两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确保“两促进、两不误、两提高”。(供稿:刘涛;摄影:胡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