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议认为,市政府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开发区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别是围绕落实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文件要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部署开发区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的意见》(济发〔2017〕15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19〕3号),研究制定了《济宁市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试点方案》《济宁市推动开发区市场化招商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一业一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成立了市开发区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同时担任组长,明确各县市区党委书记是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组建了市园区建设指挥部和市政府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加强对全市开发区的指导、督导、考核,强力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会议指出,当前影响我市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堵点”“难点”“卡点”及制约瓶颈还不少,突出表现在: 一是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慢。部分县市区贯彻省市委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态度不坚决,还存在等靠思想。开发区承担的社会事务、开发运营等工作繁重,社会事务分离、用人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开发区经济发展的主责主业,亟待“瘦身强体”。 二是公共平台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开发区管网、路网等建设滞后,基础设施配套满足不了企业发展需求。产城融合发展不足。标准厂房建设有待持续推进。 三是科技创新研发投入不足。“一区一业一所”建设流于形式,注重表面文章,没有真正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研究、应用研究和招商研究,对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引领和“加速”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是“双招双引”工作成效有待提高。绝大多数开发区缺乏有效的招商手段,还是依靠政府为主导的传统招商模式,方式单一,资本招商、中介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新型招商方式运用不够,没有形成招商引资市场化运作机制。对外开放水平低,缺少国际化视野,对接渠道少,利用外资普遍欠账较大。招才引智存在政策力度不够、政策兑现困难等问题,教育、医疗、住宅、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不齐全,人才“候鸟”现象严重。 五是主导产业不突出,产业项目质量不高。大多数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不明晰、产业规划科学性不足,缺少有竞争力的大项目好项目,同质化竞争严重。特别是符合省“十强”产业的项目数量、质量整体不高,大项目少。 六是亩产效益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销售收入等为主要指标的“亩产效益”评价体系。土地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存在“多圈少建、圈而慢建或不建”等现象,其粗放、低效利用土地形势仍较为严峻,土地浪费现象令人担忧。 为全面协调、统筹推进我市开发区建设发展,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强力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观念,认真落实省委14号文件精神,推进开发区市场化和去行政化改革。实施“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模式,逐步剥离社会事务,剥离开发运营职能,归并整合开发区内设机构,整合优化开发区布局,推动开发区“瘦身强体”,激发开发区内生动力。建立财政收入增长部分的分成机制,赋予开发区相应的财政自主权,保证开发区建设资金的来源。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要持续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市政府要尽快出台企业招商的相关政策。开发区要聚焦以商招商,加快产业招商步伐,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招商活动。积极对接省市重点人才工程项目,落实好人才优惠政策,提升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加快推进中日韩(济宁)国际合作项目试验区、中欧(济宁)国际合作产业园、济宁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步伐,打造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平台。 三要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制定盘活闲置土地厂房的政策措施,探索创新土地退出机制,解决园区土地闲置问题,妥善处理僵尸企业,实行腾笼换鸟,进一步腾出土地指标。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和企业定制厂房,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四要凝心聚力培植壮大主导产业。依据各开发区功能定位、资源禀赋、投资强度和现有发展基础,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和“十强”产业项目,解决开发区同类问题,突出开发区专业化、特色化主导,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重点研究、分析、确定各开发区发展1-2个主导产业,修订好产业规划以及配套专项规划。围绕现有特色产业和本土企业,完善产业配套,膨胀产业规模,培植龙头领军企业,壮大企业群体,形成一批单项冠军、“瞪羚”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化、高端化,打造主导产业集聚区。以济宁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引领,真正落实好“一区一业一所”建设,坚决防止出现产业和研究所两张皮的情况。 五要优化环境,深化流程再造。以开发区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考核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开发区改革建设,强化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等部门对开发区的要素支持力度。尽快对开发区干部管理、人员编制、薪酬待遇、财税分成、土地指标分配、项目审批、科技创新、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综合执法等重点问题,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开发区电商平台改革步伐,提高审批流程再造的效率。 根据《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的办法》之规定,市政府要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要结合视察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制定下步工作详实整改方案,于2019年11月28日前报送市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12月20日前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印发人大常委会会议。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