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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强化监督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19-07-1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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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乡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执行和适用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及公平正义。

加强人事任免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完善任免机制,依法开展人事任免。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的原则,确保党委意图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对县委推荐的所有拟任的国家干部,严把任前考试关,对提请任命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再提请常委会表决任免,并通过颁发任命书、供职表态发言等方式,增强任命人员的法治观念。严把就职宣誓关,依法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服务中心工作,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决策部署,遵循抓大事、干实事的原则,认真审议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的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依法听取审议并批准县政府县级部门预算安排意见、县级财政决算及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了国道京澳线和省道丰长线改建工程项目的议案,及时作出批准决定,为金乡长远发展拓宽了空间;听取审议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3P项目专项工作报告,积极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金乡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金乡县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总预算及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

加强法律执行监督,弘扬法治精神

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障宪法法律贯彻实施作为监督重点,大力推动依法治县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执法检查现场化。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成执法检查组首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制度进行前期调研摸底,初步掌握基本情况。其次,根据调研摸底掌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采取“点穴式”视察,直奔现场,并当场听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然后,根据执法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先后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 水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业化。为切实加强备案文件审查工作,积极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金乡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针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综合知识要求高等特点,人大常委会邀请法律专家、法律行业人大代表和相关行业专家参加备案审查工作,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今年以来,对《金乡县社会救助家庭状况核对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备案。

加强司法落实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突出司法部门工作监督。金乡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司法监督,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把“一府一委两院”法治专项工作列入常委会议题,认真组织会前视察及会议审议。视察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基层人民调解及案件受理改革工作情况,积极捍卫司法权威与公平正义,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视察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工作情况,积极推动检察院做好案件的受理及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法院庭审监督。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人民陪审员名额在原来98人的基础上增加到140人。为努力提高陪审素养、切实履行陪审职责,我县不断拓宽人民陪审员培训、学习方式,采取组织集中培训、庭审观摩、微信推送司法动态和发放陪审相关书籍等方式,为陪审员及时充电,保障陪审履职能力。组织旁听法院庭审。组织人大代表,不定期旁听法院庭审活动,进一步规范法院庭审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文明。

加强信访案件监督,力促和谐稳定

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的重要渠道。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专题调研视察了《山东省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一府两院”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常委会领导同志定期到大厅坐班接访、批阅来信, 坚持信访回复和重点督办。在重大活动期间,组成督导组,对相关部门及镇街的信访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积极推动信访事项化解,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苗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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