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 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和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行动是中央、省市委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项民生工程。全市各级高点站位、迅速动员部署,坚定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编制规划和行动方案,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督导考核,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中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先进县市区城乡供水三年规划与两年攻坚行动的任务目标已基本完成或接近完成,但也有少数县市区因各方面因素影响,工作推进缓慢。二是资金因素制约严重。尽管各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但建设资金缺口依然较大,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大多是因为没有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三是饮用水合格率堪忧。全市饮用水总体合格率不高,部分县饮用水合格率堪忧,影响水质的微生物、氟化物、总硬度、硫酸盐等超标问题较为严重。四是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城乡供水“同源、同质、同网、同服务、同监管”目标还未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依然是任重道远。农村单村、联村供水工程职责不清、管理不专业、供水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让城乡居民用上放心水,吃上安全水,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行动,是党中央立足于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的战略决策,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进群众福祉的重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把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饮用水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推进落实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规划与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聚力量,通力合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强化督导问责,定期调度通报,确保按期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 (二)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要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格局。认真研究上级扶持政策,精心搞好项目策划,千方百计纳入上级政策盘子,尽力争取扶持资金。县级要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把省、市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与县级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优先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重大项目。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努力争取银行信贷支持,试点发行城乡供水专项债券。授权水投集团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同私营企业、民营资本等进行PPP合作,引导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投资补助、招标拍卖等多种形式参与供水工程建设运营。 (三)理顺体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运管体系建设。要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的运作思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构建长效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城乡供水工程“一个部门主管、一家企业运营“的管理模式。要按照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要求,支持中心城区大型供水企业就近向郊区向农村延伸供水管网,拓展服务区域。扶持规模供水企业逐步兼并农村水厂,改变小而散、自成体系、分散供水的现状,实现供水规模化,真正做到城乡供水的“同源、同质、同网、同服务、同监管”。及时出台农村饮水工程管护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管理机构,组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队伍,落实好管护维修经费,确保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四)改善水质,加强监测,切实提高城乡饮用水安全水平。要落实好《济宁市城乡饮用水水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推广供水深度处理工艺,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实施供水管网改造,提高全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全力构建水质合格、水量可靠、保护到位的供水安全体系。要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GIS系统及管网数据采集和运行调度系统等信息技术在城市供水行业应用,逐步实现供水生产运行自动化、业务管理数字化,提升管理效率。科学布设饮用水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范围,严把水质监测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坚持水厂日检、县级检测中心月检、市疾控中心抽检的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公开监测数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根据《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的办法》之规定,市政府要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要结合视察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制定下步工作详实整改方案,于2019年7月20日前报送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征求意见,8月20日前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印发常委会会议。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