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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海带队开展《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4-2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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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计划,4月22日、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宝海带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和法工委有关同志,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任城区、嘉祥县、邹城市,就《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任城区长沟镇白果树村、嘉祥县青山景区和曾庙景区、邹城市“三孟”景区和香城镇北齐村,实地查看古树名木认定挂牌、建档立卡、日常管护、抢救复壮、经费保障等工作,详细了解《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就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与管护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检查组指出,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问题依旧严峻。要加大《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做到管护责任应知尽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要依法严格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古树名木的认定挂牌、病虫害防治、支撑加固、土壤改良等保护和复壮工作,减少灾害损伤,持续改善古树名木生存生长环境条件。要着力解决古树保护单位专业技术力量缺乏问题,组建古树保护专家库,为保护管理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要完善配备树龄检测、抢救复壮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全面落实管护经费,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严厉打击盗挖、非法移栽、收购倒卖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活动。要针对全市古树名木大多分散在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加强与文物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联动机制,确保在文物修缮过程中让古树名木也得到有效保护。要加大濒危衰弱古树名木的抢救修复,实行“一树一策”抢救修复措施,确保古树名木得到有效管护。市人大常委会将就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下发整改通知单,并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回头看。(孟宪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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