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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落实《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倾听民声 解疑释惑 助力化解风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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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倾听民声 解疑释惑 助力化解风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组织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收集民情、反映民意,帮助解决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义务教育等实际问题,破解发展难题,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贯彻落实《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第二季度活动方案及配档表,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坚持“小切口、具体化、可操作”的原则,抓好推进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务求工作实效。

2020年第二季度主题活动为“发挥代表作用、助力脱贫攻坚”,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迅速启动。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集中视察,8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通过主题活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附件:关于开展“发挥代表作用 助力脱贫攻坚”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关于开展“发挥代表作用 助力脱贫攻坚”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倾听民声 解疑释惑助力化解风险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经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2020年第二季度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集中开展“发挥代表作用 助力脱贫攻坚”主题活动。参照《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联系扶贫工作重点村工作的通知》和市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等全市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评估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提出意见建议,助力脱贫攻坚。

二、活动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联系扶贫工作村和贫困户活动。5月,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要求,做好人大代表联系扶贫工作村工作。驻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和在我市参选的省直及市直省人大代表、市直市人大代表与扶贫工作重点村或发展相对薄弱村的联系,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驻各县(市、区)的省、市级人大代表和县级人大代表与扶贫工作重点村或发展相对薄弱村建立固定联系,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乡级人大代表在原选区联系10户贫困户,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每位人大代表至少走访一次所联系的扶贫工作村和贫困户,了解联系村和贫困户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人大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脱贫攻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及时向代表推送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让代表广泛知情知政。结合市委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工作要求,选派推荐代表积极参与工作,担任“民情书记”,开展入户恳谈、座谈交流,掌握民情民意,传递党和政府声音,提高群众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二)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主题人大代表公开接待日活动。5月15日、6月15日,组织开展代表公开接待群众活动,通报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宣传党委政府扶贫惠农政策,面对面听取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力所能及地做好解释工作,尽力化解矛盾问题,促进社会稳定。不能现场解释的,以代表建议的形式提出,由人大工作部门转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三)组织开展专题视察。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对“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四)组织开展专题答询。7月下旬,围绕脱贫攻坚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市县乡三级联动,分别组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向提出建议的领衔代表答询,并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五)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活动期间,发挥各级代表专业特长,围绕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带头搞好生产生活,带动和影响身边的群众,在脱贫攻坚中争做表率。鼓励支持各级代表依托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多方引入资金、项目、文化、信息等外部优质资源,帮助联系村开展技能培训、销售产品或者积极动员所在企业单位到联系村投资兴业、安排项目、开展经营,吸纳群众就近就地就业,探索与联系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连接机制,形成助力脱贫攻坚与实现自身发展的双赢格局。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对主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7月下旬要将本地各级代表活动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发活动通知,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整体安排,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开展活动;各县(市、区)、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组织落实和协调推进工作,加强与本地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和活动指导,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将代表参加脱贫攻坚活动的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作为考核评价和换届时继续提名的依据,对履职优秀的代表予以适当表彰奖励;各级扶贫办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协助做好代表专题视察、答询、走访联系群众等相关工作。

(二)完善机制、注重实效。将主题活动与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双联系”活动、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有机融合,进一步丰富载体,创新机制,使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信息载体,全面系统深入宣传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系列优惠政策,宣传全市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宣传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感人事迹,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附: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代表作用、助力脱贫攻坚”主题活动配档表

 

 

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代表作用、助力脱贫攻坚”主题活动配档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牵头人

5月中旬

(1)提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扶贫工作措施、领导讲话摘编及工作进展情况等资料。

市扶贫办

朱玉金

刘晓林

(2)通过济宁人大信息网、人大公众号、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履职通手机客户端向代表推送脱贫攻坚相关材料。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朱仰民

李  辉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蒋  慧

彭  静

5月下旬至6月

(3)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双联系”活动,下发活动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同步开展活动。

(4)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各县(市、区)调研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疑释惑,推动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题活动办公室

高  畅

李  辉

彭  静

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及工作部门

人大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

联系专委会及工作部门的各位副秘书长

5月15日

6月15日

(5)下发活动通知,开展“脱贫攻坚”主题群众接待日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同步开展活动。

(6)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各县(市、区)代表活动室(站、点)接待群众。

市人大常委会主题活动办公室

高  畅

李  辉

彭  静

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及工作部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人大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

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联系专委会及工作部门的各位副秘书长

7月中旬

(7)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集中视察活动,邀请部分代表参加。

市人大农委

市人大常委会主题活动办公室

刘继芳

管建友

任广德

李逢记

市扶贫办

孔文博

刘晓林

7月下旬

(8)组织市政府及市扶贫办有关成员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题答询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题活动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扶贫办

刘继芳

市政府联系扶贫工作的副秘书长

任广德

刘晓林

活动期间

(9)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扶贫攻坚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

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

(10)宣传全市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宣传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感人事迹,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人代工委

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人代工委主任

李  辉

彭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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