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联网系统作用 开展预算审查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2020年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会议 根据《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20年8月11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2020年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会议。会议通报了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传染病医院、市医保局、市社保中心8个部门单位2020年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的审查情况,并听取市财政局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有关情况汇报。 在预算执行审查工作中,充分运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通过预警分析,线上发现问题,线下处理问题,线上线下相结合,并有效利用审计成果,对系统数据进行综合梳理和专业分析。 审查过程中,多数部门思想重视,认识到位,积极配合,按要求提报各项材料,保证了审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总体情况看,部门作为预算支出执行的责任主体,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比较合理地安排支出进度,较好地发挥了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执行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在审查中也发现,与预算法的要求相比,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规定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项目资金不细化不科学;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绩效评价不规范,结果运用不到位等。 会议要求,各部门应按照反馈的意见要求,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总结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要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评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运行造成冲击,财税形势较年初预期更为严峻,收支矛盾更为突出,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分析部门预算执行中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改进措施,从体制机制上深化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建立现代财政预算制度的部署要求,依法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切实做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大力开展财税增收节支,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预审专家,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体人员,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8部门分管负责人及财务科负责人参加会议。 (罗矫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