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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民侨外委召开《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8月22日,市人大民侨外委召开《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及民侨外工作室、法工委、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工作室、市侨办、市侨联、致公党市委会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侨企代表参加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张玕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玕指出,此次座谈会主要是配合省人大民侨外委开展立法调研,对《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结合济宁市实际和涉侨机构工作经验、华侨群体切身利益,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便于省人大对条例草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确保法律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张玕强调,制定《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是省人大换届以来抓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全国已有八个省份先后出台了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我省是长江以北的侨务大省,尽早出台我省的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既是对海外侨胞关切的积极回应,也有利于推动省、市各级依法保护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开展服务更有依据。要通过座谈会,认真倾听济宁呼声、拿出济宁意见,使立法更接地气、更富实效。 与会人员围绕《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展开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该《条例(草案)》起点高、立意新,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适应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新变化,符合全省实际,细化了工作职责,明确了法律责任,有针对性,实际可行,便于操作。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华侨工作健康发展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对策和措施。民侨外工作室将认真领会,提炼汇总,报省人大民侨外委作为条例内容修改的参考。(胡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