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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载体促作为 多措并举抓落实

发布日期:2022-08-0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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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以来,梁山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小组建设,不断探索服务人大代表的新方法,积极探索“支部建在代表小组上”新模式,把建好、管好、用好代表小组,提升代表工作活力作为人大工作的突破口。截止目前,共建立市级人大代表小组4个、县级27个、乡级58个。同时,在管好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上求突破,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1个代表之家,在乡镇、街区和相关园区建设15个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活动室),在村居、部门、企业设立54个代表联络点和正在建设的文旅、专用车、教育服务、稀土4个特色品牌代表联络站,代表活动阵地的建设,有效促进了代表履职活动的开展。

一、强保障,在“建”好代表小组上下工夫。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小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小组建设工作。2022年3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对代表小组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一是硬件到位。按照有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制度、有计划、有学习资料、有代表个人信息公示、有活动、有档案的“八有”标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代表小组建设,不断拓宽和增强代表平台的承载力和服务功能,为代表学习议事、联系群众、履行职责搭建了平台。二是软件到位。年初为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引发《怎样当人大代表》、《人大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各500本,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印制了《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登记簿》和《人大代表通讯录》各乡镇、街区人大为每位代表建立了“四簿一册”,认真记录出席会议、参加视察、小组活动、联系选民、议案建议等情况,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三是保障到位。为使代表小组发挥应有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明确了各乡镇、街区人大主席(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了活动有序开展。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街区党工委、办事处给予代表小组建设大力支持,进一步激发了乡镇人大、街区人大工委推动代表工作的积极性,拓展了活动空间,加大了创新代表工作的力度,为人大代表小组建设、活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重实效,在“用”好代表小组上做文章。坚持落实代表小组季度活动机制,由乡镇、街区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等内容,牵头制定年度活动计划,督促指导落实。代表小组召集人因地制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方位履职活动,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努力发挥出代表活动阵地“小空间”的“大作用”。一是“坐诊”听民情。实行“三定”做好接待选民工作。定时,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制定“站、点”接待群众时间安排表,原则上每月15日固定为“代表公开接待日”,遇特殊情况延后,提前三天在公告栏公布;定点,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络点为场所,开展代表听取群众来访工作;定人,安排代表值班,确保来访群众有人接待。二是“会诊”解民忧。以平台为依托,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头到所在选区参加“站、点”活动,通过代表走访群众,主动上门与群众“唠嗑”的方式,经常性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群众的作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视察调研时,邀请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一起参加,现场协调解决代表、选民反映的问题。三是“出诊”惠民生。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结合辖区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依托“家、站、点”平台,开展《代表倾听民声、解疑释惑,助力化解风险主题活动》,收集企业、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整理问题清单,坚持“四有”(有具体点位、有条款对照、有数据支撑、有整改建议)原则,突出反映和推动解决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共性问题,使法律法规的“牙齿”真正咬合,使群众真正满意。

三、立规矩,在“管”好代表小组上求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家、站、点”履职平台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完善巩固了各项工作机制,用制度约束确保责任落实。一是加强指导。在积极建好代表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分6组,深入乡镇、街区,加强对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督查指导,对代表小组开展什么活动、如何开展活动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代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二是健全“评先表彰”机制。修订完善《关于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建议的工作意见》,规范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建议的评选表彰工作,采取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等形式,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代表深入一线,主动履职。同时,加强代表宣传工作,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人大代表风采》专栏,宣传代表履职事迹,讲好新时代代表故事,展现代表心系群众、依法履职、担当实干、建功立业的风采,展示代表“倾听民声、解疑释感、助力化解风险”工作成效,切实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三是推行代表约束机制。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制定两项制度,不断约束和规范代表履职行为。一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全县逐步推行代表“一人-档”管理模式,履职档案的内容包括代表换届选举期间各类个人资料、代表基本信息登记表、代表履职登记表、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履职活动照片、走访选民情况、代表履职笔记及其他资料等。代表档案由全县各人大代表联络站负责收集和管理,采取随时收集存入,一年一检查,届末汇总装订留档。二是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要求县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应向选民至少述职一次,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搭建起代表向选民述职的“监督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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