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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1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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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查防控各项安全隐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局面:一是落实党政领导责任、细化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二是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重视教育培训、健全安全生产预警防控机制,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三是建成市应急管理大数据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化工和危化品企业监管平台、特种设备领域监管平台,建设城区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和内环高架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及交通综合管理平台,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四是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持续深化。

会议指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当前处于经济复苏阶段,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压力增大。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较多、潜在风险较大,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仍有漏洞,监管执法还存在薄弱环节,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仍不充分。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完全落实到位。四是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基础依然薄弱。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红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深刻指出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复苏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繁重,经济下行压力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多。各级各部门要以更高站位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为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始终把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进一步优化安全监管机制,抓实抓好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往年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如何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是一个被反复提及的问题。2021年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首次从法律层面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紧盯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和各岗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立案处罚、停产整顿、行刑衔接等强制措施,形成强大震慑警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科学界定政府、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探索以部门联动的方式,拓展监管内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要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与安全生产监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进程。要重视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监管队伍整体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要夯实基层基础,补齐基层短板。

(四)进一步聚焦风险隐患防控,努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全覆盖、“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针对建筑施工领域,要突出危大工程监管,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高风险部位,严格落实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全过程管控。要突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重拳打击“未批先建”、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抓好智慧工地建设,推动在建工程项目统一纳入信息化监管。针对煤矿领域,要加强冲击地压、水害防治等重大灾害超前整治,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整治,有效管控重大风险隐患。要大力推进智能化开采和机械化研发应用,提升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矿山安全生产。针对交通领域,要以事故“减量控大”为目标,强化交通安全分析研判,聚焦“人、车、路、企”隐患,扎实开展排查整治行动。要以路网安全为重点,深化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五)进一步培育安全文化,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大格局。安全生产没有局外人和旁观者。要严格落实企业员工培训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让安全成为企业员工的基本能力。要全面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的宣传力度,推动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服务机构监督引导作用,不断探索安全生产职工共治机制。要严格企业诚信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积极引导推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格局。

根据《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办法》之规定,市政府要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结合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10日前报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书面印发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加强跟踪监督,有关情况适时向主任会议报告。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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