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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人大:以“老有颐养”托起最美“夕阳红”

发布日期:2023-07-1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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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以“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文化济宁”著称,是中华民族孝德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和传承地,儒家经典《孝经》出于此。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托儒家文化孝悌为本独特文化优势,全力推进“老有颐养”特色高地建设,勇毅前行,守护人民群众的幸福晚年。目前,济宁已获评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并于今年5月成功举办全国“一老一小”(济宁)现场交流会。

“全方位”统筹规划,把牢养老体系“定盘星”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审查批准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源头管控,规划指引,对标“老有颐养”战略定位,长远谋划“有备而老”,在审查经济社会、城市管理等规划时,始终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领域的重要内容,结合《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文件,深入调查研究,汇集民智,依法审查,确保济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科学性、精准性、超前性,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与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有效衔接,纳入全市城市规划“一张图”管控,把养老设施纳入新建小区和连片商品房开发公建配套范畴,由“图上布点”具体到地面、落实到项目,增强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刚性约束。截至目前,济宁市建成各类养老设施1407处,配置养老床位6.7万张,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全覆盖”调查研究,汇聚民意“最大公约数”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推动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济宁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以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及康养高地建设工作为主题,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实施‘九大战略’人大代表在行动”——全市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及康养高地建设工作专题活动,市、县人大上下联动,全力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们紧贴新时代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老年人身边“关键小事”作为履职“头等大事”,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一线倾听老年人呼声,为全市养老服务发展“把脉开方”,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各级人大代表摸实情1169条,献良策466条,破难题217条,做表率361条,提出了建好公益性养老机构、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推动医养融合发展等意见建议。

“全链条”创新模式,打造养老服务“新蓝图”

学习借鉴经验,助推构建济宁养老新模式。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到先进地区学习养老工作经验做法,2次召开养老工作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强力推动和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近年来,济宁市建成179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3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现有公办养老机构143家、民办养老机构72家,利用集体用地、闲置校舍建成696处农村幸福院,基本形成农村养老“30分钟服务圈”体系,逐步形成以“居家社区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依托、农村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模式,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在此基础上,为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康养需求,市人大专委会带领相关部门到先进地区学习“智慧养老”、“虚拟养老院”经验做法,邀请人大代表、智慧养老领域专家学者和企业负责人座谈研讨,推动智能养老体系建设。通过搭建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市县平台对接,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探索完善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咨询等类型的服务项目,以智能技术赋能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监管水平。

“全过程”监督检查,构筑养老环境“生态圈”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探究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有效途径。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市县人大联动开展全市养老工作的专项监督,进一步优化养老环境。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的重点条款,对贯彻实施情况逐条开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监督,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切实增强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安排关于养老事项的视察调研,听取养老工作专项报告、做出审议意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推进全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同时,督促政府部门落实相关补助政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依法划拨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养老事业做大做强提供保障。目前,福彩公益金留存部分60%以上用于养老事业发展,采取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济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社会建设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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