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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

发布日期:2024-10-1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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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伟主持并讲话

10月18日上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宏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茂瑞、马树华、孙颖,秘书长任向北出席会议。

在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宁市消防条例》;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济宁市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依法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王宏伟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做好《济宁市消防条例》的宣传解读,积极营造“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开发、利用,持续提升国有资产治理效能。要更加有力实施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文物活化利用。要不断强化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确保水环境保护条例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要更好统筹经济稳定增长和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副市长、市一级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李海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胜良,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杜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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