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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人大:强化监督 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

发布日期:2024-11-2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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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梁山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探索多方力量联动、重点项目发力、制度体系保障的监督模式,有效拓宽预算绩效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确保监督长出“牙齿”“咬合有力”。

多方联动 ,全程跟踪预算绩效管理

今年8月,梁山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2023年决算及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在通报2023年及今年上半年预算绩效进展情况后,还就如何完善预算决算重大项目绩效评价进行深入探讨。这是县人大对预算决算及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多方联动机制中的日常一幕。

换届以来,梁山县人大将对政府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的监督,与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政府债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所有县级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均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财政评审和预算安排的依据。预算安排资金后,县人大要求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密切跟踪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推动部门单位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定财政部门每年报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全程跟踪参与,把好“项目绩效监督关”。年末,县人大督促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并与审计等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发挥各方监管资源和优势。同时要求财政部门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县人大,及时向社会公开。

明确重点,找准关键项目精准发力

结合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县财政局共同推进县级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有效衔接,强化对部门预算及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监督,多措并举推动绩效评价实施及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实效。今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联合县财政局重点对2023年10个绩效管理项目及涉及到的7个部门进行集中审查,推动预算决算的有效衔接及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指导财政部门出台《梁山县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深度拓展绩效评价领域,实现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县级项目支出自评全覆盖。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方面,涵盖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务、政府购买服务等各类重点领域支出,更好发挥绩效评价“手术刀”作用。评价结果全部点对点反馈相关部门,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同时,对部分近两年发行的专项债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效益不达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后续资金需求。

建章立制,确保绩效管理常态长效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梁山县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搭建制度体系。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财政部门层面,近年来,指导财政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山县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梁山县预算绩效管理内部标准化流程》等系列管理办法、指标体系、操作规程,进一步充实了“三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夯实了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有力提升了工作质效。(马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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