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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6-10-16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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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10月15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邹城市、兖州区、高新区、任城区,深入检验检测机构、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食堂、餐具消毒单位及食品生产企业等,综合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开展了现场核查。为防止“看样板、走亮点”,切实掌握基层真实运行情况,前期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组织专项暗访,直奔农资农药经营门店、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等市场主体,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摸排问题线索。检查组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同时,同步延伸督导相关单位消防、燃气、电气、特种设备和危化品管理等,一体推进食品安全与生产经营领域安全。

16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13个市直部门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与会市人大代表和特邀专家结合一线调研实际谈成效、提建议,检查组成员围绕压实监管职责、补齐监管短板、推动法规落地见效交流意见。

检查组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责任,不断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平稳向好。

检查组强调,要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抓手,做实做细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要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风险会商工作机制,织密全链条监管网络。要从严抓好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举措、明确责任时限,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要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围绕校园、养老、医疗机构食堂、农贸市场、食品小作坊、网络餐饮、预制菜等关键环节,补齐基层监管能力短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人大财经委全体人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撰稿:张璇

编辑:胡倩  赵昕

审核: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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